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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3161Kehua Holdings(603161)2023-12-08 09:2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265 号 关于对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科华控股,A 股证券代码: 603161; 陈洪民,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朱海东,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 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科华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陈洪民、朱海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16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2023 年 11 月 11 日,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控股或公司)披露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中有关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 异议的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2 1 第 2.1.4 条、第 2.1.5 条等有关规定。根据《警示函》的认定,陈 洪民作为公司董事长、朱海东作为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信息 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 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