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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针对本次关联交易聘请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评 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做出了审计评估,交易价格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 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翁国雄、齐银良、林涛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会议材料后,现就相关 议案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3 年 10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