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审计 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以下称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 会(以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 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九条 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规则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 业人士。委员会应至少有一名成员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 专长。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