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播时尚:日播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为胡爱斌先生具备多年企 业管理相关经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履职董事会秘 书的职业素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形。我们同意聘任胡爱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作为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