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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股份_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85 号 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对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 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一、发行人主要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水上运输业务,报 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持续下降,本次募投项目中 4 艘船舶为建造、 2 艘船舶为购买。请发行人说明: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供需情况、 行业监管政策及调控情况、公司业务模式、公司运力扩张情况等, 说明本次新增运力与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是否匹 配,在公司毛利率下降情况下本次新增运力的必要性,新增运力 是否能得到充分消化,未来效益测算是否审慎。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 1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12 月 22 日印发 制的资产中包括固定资产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