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总裁助理的议案》 等事项。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经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审阅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上述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庄耀中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杨剑飞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聘任沈健或先生、许纪忠先生、杨剑飞先生、赵春财先生、管永银先 生、郑永伟先生和李国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沈孙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聘任章四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