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宝蛋白: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 ...

Solbar Ningbo Protein Technology -索宝蛋白: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