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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宝蛋白: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宁波索宝 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 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1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