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审议该 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将有效的统一公司、员工、股东利益,增加公司股份的投资价 值,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 资信心,稳定公司股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 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和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6,000 万元(含),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 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