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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际得: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金 茂 律 師 事 務 所 40th Floor Bund Center, 222 East Yan An Road, Shanghai 200002, P.R.Chin 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40 楼 2000 Tel/电话:(8621) 6249 6040 Fax/传真:(8621) 6248 2266 Website/网址: www.jinmao.com.cn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际得")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接受公司 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结合《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