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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际得: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 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辽 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