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航科技: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续聘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成 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成 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 客观、独立的原则,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陈恳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情形,陈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本次独立董事 的提名、任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补选陈恳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 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需 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