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 年 12 月 1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供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依据,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