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天健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 2023 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 鉴证报告。 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