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L OPTICS(60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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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8 16:31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9 例发生变动 合计 32,217,250 28.99 32,217,250 29.04 -- -- -- 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永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因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回购注销 宜,公司总股本由 111,150,500 股减少至 110,936,700 股。导致控股股东永新光 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电")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 持股比例由 28.99%被动增加至 29.04%,适用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形,本 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28.99%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29.04%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 是□ 否√ 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18 10:16
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公司控股股东永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因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回购注销")的相关事 宜,公司总股本由 111,150,500 股减少至 110,936,700 股。导致控股股东永新光 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电")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 持股比例由 28.99%被动增加至 29.04%,适用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形,本 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 | | 比例减少□ | | --- | --- | --- | ---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28.99% | |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29.0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2025-07-14 11:01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中 4 名激励对象离职,且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业 绩考核未达标。由公司对 14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总计 213,800 股股票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注销日期 | | --- | --- | --- | | 213,800股 | 213,800股 | 2025年7月17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授权,同意对本激励计划中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
永新光学(603297)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14 11:01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永新光学")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及《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永新光学实施回购注销本 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 ...
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2
Core Points - Ningbo Yongxin Optical Co., Ltd. has completed the registration of changes in business operations and the filing of the revise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1] - The company held meetings on April 24, 2025, and May 20, 2025, to approve the amendments to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changes in registered capital [1] - The new registered capital is 111,150,500 RMB [1] Company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 is classified as a joint-stock company with investments from Hong Kong, Macau, and Taiwan [1] -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is Mao Lei, and the company is located at 169 Mujin Road, Ningbo High-tech Zone, Zhejiang Province [1] - The business scope includes manufacturing and sales of optical instruments, electronic components, and medical devices [1]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7-10 1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 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了变更,同时对《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9)。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 取得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 基本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2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壹佰壹拾伍万零伍佰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1997年02月21日 营业期限:1997年02月21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61027918 ...
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8 16:19
Core Viewpoint - The report details a significant equity change involving Ningbo Yongxin Optical Co., Ltd, where the shareholding structure is altered due to a transfer of shares between family members, specifically between Cao Zhixin and Cao Yuanliping, impacting the actual control of the company. Group 1: Equity Change Details - Cao Yuanliping transferred her 25% stake in Qunxing Company to Cao Zhixin at a price of $1 per share, resulting in Cao Zhixin holding a total of 50% of Qunxing Company [1][6] - Following the transfer, the actual controllers of the listed company changed from Cao Qidong, Cao Yuanliping, and Cao Zhixin to Cao Qidong and Cao Zhixin [6][9] - As of the report date, Cao Zhixin holds 32,217,250 shares of the listed company, representing 28.99%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3][6] Group 2: Future Plans and Commitments - There are no plans for Cao Zhixin to increase or decrease his shareholding in the listed company within the next 12 months [7][8] - The company does not plan to make significant adjustments to its main business or undergo major asset disposals in the next 12 months [7][8] - Cao Zhixin has committed to maintaining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listed company and avoiding any conflicts of interest with other controlled enterprises [10][11] Group 3: Impact Analysis - The equity change is not expected to affect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listed company, which will continue to operate independently with its own governance structure [9][10] - There are no existing or anticipated competitive conflicts between the listed company and the enterprises controlled by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or [10][11] - No significant transactions have occurred between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or and the listed company that exceed specified financial thresholds in the past 24 months [12][13]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7-08 11:1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1 上市公司: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永新光学 股票代码: 603297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曹志欣 住所: 中国香港半山区旧山顶道 8 号花园台****** 通讯地址: 中国香港中环云咸街 44 号云咸商业中心******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 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 ...
永新光学(603297)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7-08 11:1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1 上市公司: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永新光学 股票代码: 603297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曹袁丽萍 住所: 中国香港旧山顶道 8A 号****** 通讯地址: 中国香港中环云咸街 44 号云咸商业中心******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永新光学拥有权益。 三、本次权益变 ...
永新光学(603297)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07-08 11:1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 住所 : 浙江 省 杭州 市 西湖 区 天目 山 路 198 号 财通 双 冠大 厦 西楼 ) 三、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作出声明,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财务 顾问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1 声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 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