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维力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作为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维力医疗"、"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长向彬先生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韩广源先生为总经理, 聘任陈斌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韩广源先生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聘任段嵩枫先生、陈云桂女士、陈斌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祝一敏女士为财务总 监。公司董事会在选举、聘任上述人员时的提名、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韩广源先生为总经理,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