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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味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天味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程序合法、 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的 4 人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97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8.54元/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