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福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 关资料,就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等因素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此页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