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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2024 年 05 月 21 日 监事签署: 郑晓燕(签字): 许 燕(签字): 王小忠(签字): (本页无正文,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