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 组、再融资、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