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天洋新材(上 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