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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