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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旗科技: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全 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7 第一条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龙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 内控体系进行监督、核查,对董事会负责,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