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安井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作为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井食品")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材料,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