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安井食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营销、技术骨干,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 符。前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拟获授股票期权 的 1,458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 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