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药集团: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