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药集团: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二十)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