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三美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2.43 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3,716.5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81,289.60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