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股份: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江苏省高级 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4)苏民再 215 号"、"(2024)苏民再 216 号"的《民 事判决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与苏州易事达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达")签订了《房屋租赁合 同书》,公司因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书》过程中就易事达一直未能向公司提供 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权利凭证,导致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于是公 司向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易事达也因该纠纷对公司提起诉 讼。2021 年 3 月,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因公司不服 一审"(2020)苏 0591 民初 3212 号"、"(2020)苏 0591 民初 2904 号"的民事判 决,同月公司依法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1 年 10 月,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果;因易事达不服二审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终结;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6,535,647.00 元/12,332,502.00 元; "(2021)苏 05 民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