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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辰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将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予以 公告,且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不少于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