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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辰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作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股份"、"公司"或"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金辰股份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5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27,59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4.39 元/股,募集资金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