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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辰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 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及回购价格调整 相关事项的 邮编:200120 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营口 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相关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董事会会 议文件、监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 文件,并通过查询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声明事项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