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受让方张启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94 号 关于对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受让方张启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张 启,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受让方。 一、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1- ──────────────────────── 冻结的公告》称,因协议纠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 华所持公司 14,079,050 股股票被司法冻结,被冻结的股份数占其 持股总数的 9.27%,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本次股份被冻结事 项是因王建华与张启离婚分配协议所发生的民事财产纠纷。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向公 司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公司离婚分配协议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相关纠纷的处理进展及影响等。2024 年 4 月 4 日,公司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称,2017 年 1 月 24 日,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与张启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 协议书》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王建华持有公司 108,472,097 股股 份,其中 32,951,694 股股份归张启所有(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 例为 7.60%),剩余 75,5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