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2022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及激励对象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解除限售的决策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二、关于回购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