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物业"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南都物业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4.127 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25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2,242.06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493.7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48.29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