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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振江股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03507JZNEE(603507)2023-12-15 10:5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分支 机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达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要求的披露标准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且该等情形或事件尚未公开时,按照 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有关人 员,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事务,公司证券管理部为 重大信息报告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采取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