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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霸股份: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LIBALIBA(SH:603519)2024-04-25 10:07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回购公司股份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 "《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江 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前两款规定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意见》《回购规则》、 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 13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