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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家居: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AupuAupu(SH:603551)2023-08-28 08:24

因此,我们同意《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交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井奎、顾林、赵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