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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昌驱动: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之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昌驱动")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捷昌驱动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