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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Tony TechTony Tech(SH:603595)2024-07-25 05:11

繁體| 无障碍 浙江监管局 请输入关键字 提交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主动公开目录 > 证监局文种体裁 > 行政监管措施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8860 分 类 行政监管措施;上市公司监管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沈新芳、沈晓宇、罗斌斌、翁鑫怡、钟伟琴、杨云: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存在成本入账不完 整、研发费用核算和存货计价不准确的情 况,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存 在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导致2022年年报和 2023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三是公司业 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 计2023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000万元至-32,000万元。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