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利:《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 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方的界定,参见《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方的规定。 本制度所指关联交易是指依据《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