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既保证了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 程》中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一 99-12 马冬明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珀菜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作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募集资金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