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作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 司的持续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37-132 马冬明 7273.9.14 e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