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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ProyaProya(SH:603605)2023-12-13 08:28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1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2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3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 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4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6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