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创: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 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2805-9088 传真:(86-20) 2805-9099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年 6 月 26 日在广 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银沙大街 31 号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三号会议室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未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