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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169 号 关于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 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 2022 年年度业绩更正公告和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实际实现营业收入为 4,026,897 万元,实现归母 净利润 112,579 万元。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披露 2022 年业绩预告时,尚未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深 入,经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公司对部分营业收入进行了净额法调整, 该调整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出现偏差及更正情况。 综上,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 1 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 及收入确认等情况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 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营业收入的差异幅度为 44.57%,绝对差异金 额高达 323.81 亿元,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且迟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才披露业绩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