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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智能:泰禾智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 |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 |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 |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 | | 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 | 东大会作出报告。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 | | 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 报告。 | | 第一百〇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 | 第一百〇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 | | 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 | (一)根据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 |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 | |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1 | (二)具备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