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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智能:泰禾智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1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 2 | | 第六章 | 附则 | 3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