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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科技: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修订)
CFTCFT(SH:603685)2024-01-10 11:5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