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 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的日期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 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